【党纪学习教育】中医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6-04 发布单位:中医学院

    5月20日下午,中医学院党委书记金学刚在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4年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学习会。会议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章进行深入学习。会议传达了学校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学院近期组织工作进行了布置。学院院长朱晓峰,党委副书记黄晓霞,副院长刘红杰、李晓娟,党委委员张玉佩等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金学刚强调,学院全体师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重要性,务求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读、逐字逐句悟。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为思想的警醒、外化为行动的知止,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指导工作。他提到,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型为镜,细照深思常警醒,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实际行动巩固和深化学习成果。他还强调,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要深刻认识到学习《条例》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金学刚还传达学校5月17日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并布置学院有关工作。

    朱晓峰作重点发言。他谈到,作为医学教育者和卫生事业的推动者,不仅要在学术上追求卓越,更要在纪律上作出表率。他表示,《条例》不是一纸简单的法规条文,而是确保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党的二十大后《条例》的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更是为推进党的伟大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通过学习和自我反省,提高纪律意识,筑牢底线思维,还需学以致用,将《条例》学习领悟融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中,以学习成效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事业中。

    其他与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对《条例》学习的体会和认识。

    黄晓霞在发言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将党纪根植于心,树牢底线意识,决不触碰红线。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自觉以党纪为准绳,规范个人行为,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刘红杰指出,《条例》145条明确考试、录取工作中违纪的有关处罚细则。他表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事关每一位考生的前途命运,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学院应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条例》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纪律意识,依法依规选拔优秀中医药人才。

    李晓娟谈到,《条例》第十章明确提到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其中第142条与学院科研工作息息相关。她谈到,科研资金等公共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与管理,是确保科研诚信和提升科研效率的关键。《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要求我们在科研活动中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张玉佩分享学习体会。他认为,法纪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原则,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及时、稳妥地应对各类校园安全事件,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图文:黄雅訸

初审:梁紫恩

复审:黄晓霞

终审:金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