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党委召开2024年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中医学院

    4月22日下午,中医学院党委在学院一楼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会(扩大)暨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一次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签署《暨南大学中医学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金学刚主持,院长朱晓峰、党委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黄晓霞、副院长刘红杰、李晓娟,党委委员张玉佩等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金学刚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传达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要求。他带领中心组成员深入了解《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掌握修订的亮点,并通过新旧对照,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条例》。他强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要做好表率,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带领全体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校正偏差,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他对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在学原文上下功夫,要一章一章学,一条一条领会,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三是要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任务,提高学习贯彻《条例》实效;四是学院党委将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出台实施方案,抓好督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学院走深走实。

    朱晓峰作重点发言。他谈到,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纪学习与学院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学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每项举措成为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其他成员,在认真研读新修订《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思考,进行交流和分享。

    黄晓霞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紧密贴合基层工作实际,指导性更强,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更加基本的遵循。《条例》在内容上更加具体、明确,为党员提供了清晰的纪律行为规范,《条例》的实施给全体党员划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尺,明确了更加清晰的边界。

    刘红杰认为,《条例》具有时代意义和文化深度。他引用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知止而后有定”和“有生有克”的理念来阐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他指出,“知止而后有定”强调了在明确纪律界限后,组织和个人才能在稳定中寻找发展;而“有生有克”则提醒我们,制度和规范在推动发展同时又是约束行为的双重力量。在强调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坚持“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与持续发展。

    李晓娟提到,在学校党纪警示教育会上所展示的案例给她带来了深刻的触动,她呼吁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坚定拒绝各种诱惑。她表示,《条例》是党的重要法规,对于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她表态要加强自主学习,深入研读,全面了解党的纪律要求和处分规定,从而更好地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张玉佩强调了培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土壤的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宗旨是确保我们不走偏的关键。要通过各种具体举措,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教育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最后,金学刚代表学院党委与学院各党支部签署《暨南大学中医学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图文:黄雅訸

排版:钟虹

初审:梁紫恩

复审:黄晓霞

终审:金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