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财〔2017〕2号)2017-07-12 发布单位:综合财务科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现将《暨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暨 南 大 学2017年3月1日暨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经费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31号)、《关于修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3号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